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8)冀1102执1918号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管夯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夏天、衡水天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夏天、衡水天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按和解协议内容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管夯同意本案执行结案。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8)冀1102民初293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