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1422执1005号朱永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朱永杰与周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5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0525.00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朱永杰(申请执行人)。至此,朱永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