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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0624执510号

李志军申请执行大庆圣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8
公开日期
2018-12-30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当事人
李志军;大庆圣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黑0624执510号

申请执行人:李志军,男,1976年2月6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大庆市萨尔图区。

被执行人:大庆圣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海龙,职务: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志军与大庆圣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李志军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17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黑0624民初741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许凤玖

审判员 :王玉成

审判员 :王郑鑫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 王 瑞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