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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0821执610号

吕力平人格权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泾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1
公开日期
2021-03-31
所属地区
泾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人格权
当事人
吕力平

裁判文书全文

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甘0821执610号 位粉钗、吕力平: 申请执行人位粉钗与被执行人吕力平人格权纠纷一案,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2018)甘0821民初1556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8年12月10日立案庭转执行庭执行,现将执行结果通知下: 本案的执行标的3578.12元。(2018)甘0821民初1556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申请人已领取,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