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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11执63号

申请执行人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前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1
公开日期
2021-09-03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前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黑11执63号申请执行人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郑前:本院执行的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赵树臣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郑前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17,300.00元,申请执行人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