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黔0121执869号陈玫、陆玉山、马蓉、黄明康:关于追缴你们违法所得及罚金一案,其中:罚金753000元元;违法所得748250元,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审判员 王 军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秦小梅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送达回证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号(2018)黔0121执恢60号送达文书名称和件数结案通知书受送达人李敬端、李敬宇、李敬旭、杨汝粒送达地址执行局308办公室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代收人及代收理由年月日备注填发人:王军送达人:王军、饶江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