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8)川0106执6873号 薛琼、代树军: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18)川0106民初10216号判决书,于20181212立案受理薛琼、代树军申请执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马波)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0元,执行费50元。执行中,本院已将0元案款全部划至申请执行人账户,执行费50元本院已上交财政。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