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苏0981执1412号
申请执行人:张爱林,女,1959年12月28日生,汉族,村民,住东台市。
被执行人:东台市航宇橡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东台市。
法定代表人:朱顺清,该公司执行董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爱林与被执行人东台市航宇橡塑有限公司、朱晓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爱林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8)苏0981执141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吴 奇
审判员 冯友林
审判员 黄 颖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梅建昱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