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1025执430号 胡某霞: 关于执行你犯盗窃罪一案,本院依据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2018)湘1025刑初101号刑事判决书,罚金已于2018年12月21日执行被告人人民币5000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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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湘1025执430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1025执430号 胡某霞: 关于执行你犯盗窃罪一案,本院依据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2018)湘1025刑初101号刑事判决书,罚金已于2018年12月21日执行被告人人民币5000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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