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鄂0691执762号申请执行人尚涛,男,1982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襄阳市襄州区。被执行人湖北融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润建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法定代表人陈建,该公司经理。申请执行人尚涛与被执行人融润建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鄂0691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融润建材公司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融润建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值的其它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忠军
代理
审判员 刘永会
代理
审判员 范新艳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周雁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