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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鄂0691执762号

尚涛、湖北融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1
公开日期
2021-04-22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尚涛;湖北融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鄂0691执762号申请执行人尚涛,男,1982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襄阳市襄州区。被执行人湖北融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润建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法定代表人陈建,该公司经理。申请执行人尚涛与被执行人融润建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鄂0691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融润建材公司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融润建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值的其它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忠军

代理

审判员  刘永会

代理

审判员  范新艳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周雁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