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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0624执356号

翟福强申请执行李立国劳务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15
公开日期
2018-12-30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翟福强;李立国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黑0624执356号 翟福强、李立国: 本院执行翟福强申请执行李立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对被执行人李立国银行存款进行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李立国已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25513.00元(扣划金额2150.00元,自动履行22850.00元,剩余部分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执行人已全额收到执行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