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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11执恢2号

黑河市黑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14
公开日期
2021-09-03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黑河市黑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赵懿;抚顺瑞益能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8]黑11执恢2号本院执行的黑河市黑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抚顺瑞益能源有限公司、赵懿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抚顺瑞益能源有限公司、赵懿已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未履行的义务42756.36元全部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黑河市黑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接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