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8)鄂0303执1104号
申请执行人:许宾见,男,1960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被执行人:杨文军,男,1963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被执行人:徐群丽,女,1967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申请执行人许宾见与被执行人杨文军、徐群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封了案外人陈勇提供担保的车牌号为鄂C×××**号车辆一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本院(2018)鄂0303财保23号民事裁定书对陈勇所有的车牌号为鄂C×××**号车辆一辆的查封。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喻 平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 余知雨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