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0802执1321号申请执行人郭山东,男,1975年7月16日出生,汉族,现住郑州市郑东新区。被执行人焦作星凯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焦作市解放西路马涧社区办公楼。法定代表人刘俊峰,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闫会歌,该公司法务部职员。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8民终361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于2017年12月7日生效,因被执行人焦作星凯置业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郭山东于2018年11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过本院执行,现已按照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工程款48012.05元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郭山东同意本案结案。故此,依据本院(2017)豫08民终3612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郭山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焦作星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以执结方式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