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503执239号
裁判日期: 2017-09-09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王永江与杨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通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03执239号杨超:申请执行人王永江与被执行人杨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一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被执行人管刚每月还款300元,直至全款还清时止。本案已分期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九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