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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21执保31号

裁判日期: 2017-09-17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2017)湘1221执保31号申请执行人陈凯与被执行人刘华友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中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方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1执保31号���请执行人陈凯、被执行人刘华友:申请执行人陈凯与被执行人刘华友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3日立案后,依法裁定冻结了申请人陈凯、被执行人刘华友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2017)湘1221民初479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将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