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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102执2289号

裁判日期: 2017-09-17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李亮与哈尔滨运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亮,哈尔滨运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02执2289号申请执行人:李亮。被执行人:哈尔滨运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亮与被执行人哈尔滨运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本院(2015)里民一民初字第717号民事判决书为申请执行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楼层门牌号及建筑面积与被执行人在哈尔滨市房产交易中心房产登记备案的楼层门牌号及建筑面积不符,导致本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待确认房屋登记与房产部门备案内容一致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韩艳艳审判员  路 遥审判员  曹凤辉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李 莉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