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523执保129号
裁判日期: 2017-09-17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肖厚玉对刘艳欣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辉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辉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23执保129号申请人:肖厚玉被申请人:刘艳欣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肖厚玉与被申请人刘艳欣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17)吉0523财保148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解除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扣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结案(解除保全)。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