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鄂0302民初3997号

裁判日期: 2017-09-17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张云波与陈小飞、唐义卫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鄂0302民初3997号本院2017年5月23日对原告张云波诉被告陈小飞、唐义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鄂0302民初3997号民事判决书中,因校对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民事判决书中第一页案号(2017)鄂0302民初3997号更正为(2016)鄂0302民初3997号。审 判 长  袁炳林审 判 员  徐守炜人民陪审员  陈新权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七日书 记 员  孙 鑫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