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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30执恢194号

裁判日期: 2017-09-17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申请人韩庆昌与被执行人姚福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芮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芮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830执恢194号韩庆昌、姚福善: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韩庆昌申请执行姚福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将租用申请执行人韩庆昌的土地4.05亩恢复耕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