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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581执798号

裁判日期: 2017-09-16

公开日期: 2018-09-26

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清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581执798号临清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1581民初102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临清京派粮油集团中兴面粉有限公司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临清京派粮油集团中兴面粉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