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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2执2989号

裁判日期: 2017-09-16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李丽与被执行人高贵松离婚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2989号申请执行人:李丽,女,1987年7月20日出生,住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博雅时尚3-302。被执行人:高贵松,男,1986年11月29日出生,住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仁嘉花园14-1-1801。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高贵松离婚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南民一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于宝林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王岩强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