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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03执515号

裁判日期: 2017-09-13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唐风华与被执行人唐占军、胡美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03执515号唐风华、唐占军、胡美华:申请执行人唐风华与唐占军、胡美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16)湘0503民初17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7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按协议全部履行到位,至此,本案执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建林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维松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