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03执515号
裁判日期: 2017-09-13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唐风华与被执行人唐占军、胡美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03执515号唐风华、唐占军、胡美华:申请执行人唐风华与唐占军、胡美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16)湘0503民初17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7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按协议全部履行到位,至此,本案执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建林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维松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