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926执447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8-05-15
案件名称
高守扶、孙彬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范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范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高守扶,孙彬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926执447号申请执行人:高守扶,男,1983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范县。被执行人:孙彬,男,1988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范县。本院在执行高守扶与孙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高守扶于2017年9月1日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终结(2017)豫0926执44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侯胜才审判员 张福景审判员 李付强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冯 珊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