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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1刑终1179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任国斌、江月容诈骗、开设赌场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任国斌,江月容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闽01刑终1179号原公诉机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任国斌,外号“麻鸡”,男,1970年6月24日出生于福州市,汉族,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户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曾因犯抢劫罪、诈骗罪于1991年11月被本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7年6月被马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1年7月被长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12年4月26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犯诈骗罪、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1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辩护人郑建华,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林克塔,福建天恩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江月容,外号“麻鸡嫂”,女,1971年4月26日出生于福州市,汉族,高中文化,无固定职业,住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曾因犯赌博罪于2006年11月被马尾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1年7月被长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现因涉嫌犯诈骗、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1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辩护人马艺宾,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高超权,北京天驰君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审理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任国斌、江月容犯诈骗罪、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16年10月18日作出(2016)闽0105刑初108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任国斌、江月容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3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姝娜、林宁烨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任国斌及其辩护人郑建华、林克塔、上诉人江月容及其辩护人马艺宾、高超权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2016)闽0105刑初108号刑事判决。二、发回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林 伟审 判 员  王 坤代理审判员  陈雯霞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 记 员  黄伟杰PAGE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