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06执323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车志武与郑州市上街区云香楼饭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106执323号申请人:车志武,男,1970年1月19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郑州市上街区云香楼饭店。在院在执行车志武申请执行郑州市上街区云香楼饭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将执行款项足额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车志武。本院(2017)豫0106执323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江发兵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刘云龙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