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103执1988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陕西银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石瑞涛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陕西银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石瑞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陕0103执1988号申请执行人陕西银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世立,董事长。被执行人石瑞涛,男,1980年1月5日出生,汉族。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6)陕0103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9月14日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石瑞涛名下位于本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118号2-10505号房产(所有权证号:1100104021-14-1-2-10505-3),经向有关部门调查,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及财产线索。经合议庭评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合议庭评议,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陕0103执198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待具备执行条件时,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执行长 杨护军执行员 姚立军执行员 王 军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张 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