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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581执173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1-30

案件名称

王玉梅与周喜亮、周丽人格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梅河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81执173号王玉梅与周喜亮、周丽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3333.8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333.87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王玉梅。至此,王玉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吉0581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