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3437执343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杨夫门没收财产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雷波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343号杨夫门:申请人雷波法院与被执行人杨夫门没收财产一案,本院立案执行(2014)雷波刑初字第47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由何呷呷担任本案执行员,苏史古担任本案书记员,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雷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