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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23执恢72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张桂英与陈永洪析产继承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凤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3执恢72号张桂英、陈永洪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桂英与被执行人陈永洪析产继承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