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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728执443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2-14

案件名称

郝某与郝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728执443号申请执行人:郝某。被执行人:郝某。关于郝某与郝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执行协议,本案终结执行。执行员  郭志远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阴姝赟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