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1执121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刘某成与邹某界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121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岳民初字第25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刘某成与邹某界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邹某界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据此,本院(2015)岳民初字第2574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陶珍珠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