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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21执121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刘某成与邹某界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121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岳民初字第25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刘某成与邹某界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邹某界已经履行了全部义务。据此,本院(2015)岳民初字第2574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陶珍珠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