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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23刑初174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被告人黎某某诈骗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华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容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黎某某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623刑初174号公诉机关华容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黎某某,男,1967年7月3日出生,汉族,文盲,农民,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华容县,现住华容县集成洪泛区。因本案于2017年6月7日被刑事拘留,6月16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现在家。华容县人民检察院以华检刑诉(2017)1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黎某某犯诈骗罪,于2017年8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华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立斌、被告人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5月,华容县章华镇扶贫办根据被告人黎某某的申请及湘扶办发[2016]1号文件、华容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相关政策的规定,将被告人黎某某(一家四人)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因被扶贫对象必须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才能领取国家扶资补助每人17000元,被告人黎某某在未实际购买房屋的情况下,便想通过虚构购房的事实骗领补助款。2016年11月30日,被告人黎某某与邓某某签订虚假的购房协议,并将邓某某房产证上其妻谢某某的名字改为黎某某后进行复印,然后将假购房合同和假房产证复印件交到章华镇扶贫办。2017年1月24日,被告人黎某某从章华镇麻里泗居委会骗领了68000元的扶贫资金,所骗资金被黎某某用于还账和生活开支。2017年6月6日,被告人黎某某主动到华容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全部赃款。上述事实,被告人黎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说明、异地扶贫搬迁对象申请表、章华镇2016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证明、会议记录、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花名册、申请报告、房地产证、购房协议、买卖收款收据、领款单、收据、扣押物品清单等书证;证人刘某、邓某某、黄某某、姜某某、李某、黄某的证言;被告人黎某某的供述与辩解;讯问视听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扶贫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黎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其退赔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胡菁菁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闵 煜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