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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14民初12984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12

案件名称

北京森德讯科贸有限公司与中航天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北京森德讯科贸有限公司,中航天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12984号原告:北京森德讯科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被告:中航天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北京森德讯科贸有限公司与中航天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6日立案。原告北京森德讯科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北京森德讯科贸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北京森德讯科贸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王玉民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赵 淼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