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30执344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2017)湘3130执344号申请执行人肖文饶与被执行人朱伟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龙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30执344号肖文饶、朱伟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肖文饶与被执行人朱伟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朱伟跃、中华联合财产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92465,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