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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28执286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张永玖与杨学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芷江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28��286号本院于2017年7月13日立案受理的张永玖申请执行杨学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学林需偿清申请执行人张永玖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8月1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被执行人杨学林以其所有的坐落于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河西么家坪和平大厦411房[权证号码:湘(2016)芷不动产权第0001923号,建筑面积为136.81m2]住房一套以45万元的价格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张永玖,再由申请执行人张永玖补偿20万元给被执行人杨学林去偿还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按揭贷款,被执行人杨学林承担执行费2900元。双方当事人均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