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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2执保26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李松青与李昌宇、罗怡坤、湖南省东安县人造板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保全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东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2执保26号李松青:你在本院审理的李松青与被告李昌宇、罗怡坤、湖南省东安县人造板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17年9月1日作出(2017)湘1122民初116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查封被告湖南省东安县人造板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二宗。本院于2017年9月1日已前往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保全完毕。审判员  邓祥智书记员  蒋小波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