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109民申13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蔡国产、董子军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蔡国产,董子军,张土法,富雪飞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109民申13号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蔡国产,男,1968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旦祥,浙江萧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原审原告):董子军,男,1966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原审被告:张土法,男,1967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原审被告:富雪飞,男,1967年5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再审申请人蔡国产因与被申请人董子军、原审被告张土法及富雪飞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6)浙0109民初1506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本院审查过程中,蔡国产于2017年9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本院认为,蔡国产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蔡国产撤回再审申请。审判长 潘伟良审判员 殷小娟审判员 严 樱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施琳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