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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204执788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于凤萍与耿亚利、王丹丹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于凤萍,耿亚利,王丹丹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204执788号申请执行人:于凤萍被执行人:耿亚利、王丹丹本院在执行于凤萍与耿亚利、王丹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履行了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吉0204民初12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李亚彬审 判 员  胡野鹏审 判 员  张亚民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代理书记员  李东源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