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204执788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于凤萍与耿亚利、王丹丹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于凤萍,耿亚利,王丹丹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204执788号申请执行人:于凤萍被执行人:耿亚利、王丹丹本院在执行于凤萍与耿亚利、王丹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履行了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吉0204民初12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李亚彬审 判 员 胡野鹏审 判 员 张亚民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代理书记员 李东源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