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2921民初1930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田学林与田永刚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学林,田永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三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2921民初1930号原告田学林,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被告田永刚,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原告田学林诉被告田永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田学林在本院立案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后七日内交纳诉讼费,亦未办理诉讼费缓交、减免手续。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审判员 杨惠东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徐凯迪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