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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1127刑初136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09-18

案件名称

汤桂良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余干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余干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汤桂良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赣1127刑初136号公诉机关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汤桂良,男,1975年8月1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务农,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住,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4月27日被余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经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余干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余干县看守所。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检察院以余检公诉刑诉(2017)1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桂良犯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7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案审查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8月29日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林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汤桂良到庭参加���讼。现已审理终结。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2月11日15时许,被告人汤桂良因其弟汤某2被汤某6打伤,便与其父母汤某8、梁某、哥哥汤某3到汤某5(汤某6的父亲)家去理论。在理论的过程中,双方发生打斗,汤桂良用拳头将被害人汤某1的嘴巴打伤,导致其上排两颗门牙脱落。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7年4月27日,被告人汤桂良向余干县公安局投案。为证实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下列证据:1、常住人口信息等书证;2、证人汤某4等人的证言;3、被害人汤某1的陈述;4、被告人汤桂良的供述与辩解;5、鉴定意见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汤桂良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请本院依法惩处。被告人汤桂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赔偿,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11日下午15时左右,被告人汤桂良到亲戚家做了客回来,听父母讲其二哥汤某2被汤某5的二儿子汤某6打伤了,汤某6还说就要打岭上人;其于是很气愤,就和其父亲、母亲、大哥汤某3到汤某5家里去理论;来到汤某5家,汤某5和老婆、大儿子汤某7、小儿子汤某1、儿媳在禾基上,其就问汤某7:“你正月里为啥里打其的二哥”?汤某7很说:“我给了500块钱你们,你还想怎么样吗”?其问汤某7:“是你打的不”?汤某5说不是汤某7打的;其问“是谁打的,叫他出来给我们一个说法”?这时汤某6从他家的厨房走了出来,其就冲向前问汤某6为什么打人;汤某1见状赶紧制止,于是和被告人汤桂良发生冲突,汤桂良用右手朝汤某1的嘴巴处打了二三拳,汤某1的嘴巴被打出了血,两颗门牙被打掉。经鉴定,汤某1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另查明,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汤桂良的亲属赔偿了被害人汤某1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5万元。上述事实,有经过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汤桂良的供述与辩解证实,其犯故意伤害他人罪,今天来余干县公安局洪家嘴派出所投案自首。2016年正月初四下午16点左右,其到亲戚家做了客回来,听父母讲其二哥汤某2被汤某5的二儿子汤某6打伤了,还哇就要打岭上人,其于是很气愤,就和其父亲、母亲、大哥汤某3到汤某5家里;汤某5的老婆、汤某5的大儿���汤某7、小儿子汤某1、儿媳在禾基上,其就问汤某7:“你正月里为啥里打其的二哥”,汤某7很凶地哇“我给了500块钱你们,还想打过吗”,其对汤某7哇“是你打的不”,汤某5哇不是汤某7打的,其哇“是谁打的,叫他出来给我们一个说法”,这时汤某6从他家的厨房走了出来,其就问汤某6为什么打人,然而汤某1就从地上拿了一把竹子椅子朝其的头上砸来,其就用左手挡了一下椅子、同时用自己的右手朝汤某1的嘴巴处打了二三下,汤某1的嘴巴立刻出了血,其的右手也打破了皮,这时汤某5过来打了几下其的脸部,打得其的鼻子流了一点血,其于是就去打汤某5,汤某5就往后退,退到墙上去了,有人喊“拿刀了,拿刀了”,其反转头看见汤某7手里拿了一把菜刀朝其砍来,其双手抓住汤某7拿刀的手,其侄子汤某11过来了,从汤某7的后面抱住了他,其就将汤某7手里的菜��抢掉了,汤某7跑走了,其也没有追他,其母亲坐在地上抓住一把铁锤的木柄,而汤某6也去抢铁锤,最后被汤某6抢走了,后来就散了。其大哥汤某3的头部受了伤、其自己的头上被汤某1用椅子砸了两个包,鼻子被汤某5打破了。汤某5的头部受了伤,汤某1的嘴巴被其打出了血(后来才知道他的两颗门牙被其打掉了)。(二)证人证言1、证人汤某4的证言证实,其叫汤某4,男,1965年10月06日出生,汉族,文盲,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余干县洪家嘴乡和爱村岭上小组,现住江西省余干县洪家嘴乡和爱村岭上小组,居民身份证号码;其来派出所反映2016年2月11日下午15点左右发生在汤某5家禾基上打架的事情。一方是汤某5及其汤某5的三个儿子等人,另一方是汤桂良、汤桂良的父母等人;其家在汤某5家的后面一栋,2016年2月11日下午15点左右,其当时刚好睡午觉醒来,准备到前面去看打牌,这时其看到有十多个人从其家旁边的小弄子里过,(汤桂良一家人)来到汤某5老书记家门口,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就跟在他们后面。其站在汤某5家旁边的弄子里,没过多久其就听到汤某5家门口有人吵架,具体因为什么事情吵架,其没听清楚;然后双方就打起来了,其看见汤桂良右手拿了一把铁锤朝汤某1的嘴上砸了一下,汤某1马上就用手按住嘴巴,汤某5蹲在地上,用手按住头喊救命。其看到这种情况就赶过去,其走到汤某1和汤桂良的旁边,看见汤某1的嘴巴流了血,汤桂良右手拿了一把铁锤,于是其向前抢掉了汤桂良手里的铁锤,对汤桂良哇:“你还不回去”,汤桂良就走了。而汤桂良的家里人也走了。其又对汤某5的老婆哇:“你还不带人去治疗”,而后汤某5等人也走了。其就把从汤桂良手里抢来的铁锤扔在汤某5的禾基上,也走��,事情就是这样。其看见汤某5的头部受了伤,当时流了血,汤某1的嘴巴流了血,是汤桂良用铁锤打伤的。2、证人汤某5的证言证实,其是汤某1的父亲。其家与汤桂良家发生打架的原因是,2016年2月11日下午15时许在和爱村委会下坡路段,其两个双胞胎儿子汤某1、汤某6开车与汤某2骑的车子发生碰撞刮擦,之后其儿子带汤某2去县人民医院拍片做了检查,还给了500元给汤某2。当天下午16点钟左右,汤某3、汤桂良、汤某3的儿子汤某9、汤某10儿子汤某11,及汤某3的父母等人来到其家里禾基上。当时其老婆涂金娇、大儿子汤某7、双胞胎儿子汤某1和汤某6在家某上,汤某3和汤桂良就问是谁打了汤某2?其大儿子汤某7说,我爸下午带你弟弟到县人民医院拍片检查了,还给了他500元。你们还想做什么?汤某3、汤桂良指着坐在禾基上的其小儿子汤某1说,就是你���的。其解释说,不是汤某1打的,他当时在县城玩没有在村里。这时其第二个儿子汤某6从屋里出来,后来汤某3和汤桂良等人就说是汤某6打了汤某2。汤某3、汤桂良、汤某11、汤某9及汤桂良的女婿等人就过去打汤某6,其看见他们过去打人,其就去拦着他们,没有拦住他们,其还被他们一伙人推倒在地上,其然后就爬起来用拳头打他们(具体打谁不清楚),然后汤某10的女婿(具体姓名不清楚)、汤某3的女婿(具体姓名不清楚)、汤某11三个人抱住其,其被他们三个人抱住后,其就使命的挣脱;其挣脱开后,其就追着汤某10的女婿打,在追打汤某10女婿过程中,其又被汤某10的女婿(具体姓名不清楚)、汤某3的女婿(具体姓名不清楚)、汤某11抱住了,他们把其推到墙边上,中途汤某10的女婿松开了手;这时其就被人用东西砸了一下头部,其被砸到头部后,头往右侧看到是汤某10的女婿拿了一把铁锤子,他还在用锤子连砸其的头,旁边就有人大喊打死人了。然后汤某10女婿等人就放开其,然后其就背靠着墙半蹲着,被好多人扶着,后面发生的事情其就不清楚。后面其才知道小儿子汤某1两颗门牙被打掉,汤某6头部被打伤但是伤势不重。3、证人汤某6的证言证实,其来派出所反映2016年2月11曰下午1点30分左右与汤某2因车子刮擦引起的纠纷以及3点40分左右在其家禾基上发生的打架的事情。2月11日下午1点30分其开车经过和爱村委会旁的下坡路的时候,由于这条下坡路比较窄,前面从其的主驾驶室旁一个妇女骑电动车经过,电动车就刮到其的车子,其看到车子被刮到,其就下车和该名妇女理论:“还在正月里,也不是很大的事情,就算了。”该名妇女说你把我的电动车刮到了,你要赔偿我的电动车,还说不会放过其。这个时候汤某2从主驾驶室旁推着一辆自行车过来,其就对汤某2说你等下,等其把这个事情处理完再过去。汤某2就说这路是其家的吗,我就要过去。汤某2右手推着自行车,左手托着东西走过来。其还帮汤某2推了一下自行车,但是汤某2托着的东西上刮到其的车子,刮了一条很长的痕迹。看到车子被刮到了,其就和他说你把我的车子刮到了,他则说刮到了你想干嘛,汤某2就走到其面前抓住其胸前的衣服,其同时也抓住他的衣服,用拳头打了汤某2的鼻子。现场他的鼻子就流血了,汤某2就捡了一块砖头想砸其,被旁边人拉住了。后面有车子再按喇叭,其就开车把车子往前开,把路让开。汤某2追过来问其是谁的儿子,其说是汤某5的儿子,汤某2还在那骂其,还说要打其全家。然后其又上车把车子往前开,在前面村里人问其,其就把详细经过和村里人讲,这个时候汤某2已经走了。大概下午2点左右,其把车子停在村里湖边上,走路回到家去。等到了家中,看见有汤某2以及他的父母、汤某12、汤某11、汤某9、还有3个不认识的人在其家禾基上和其父亲汤某5理论汤某2被其打伤鼻子的事情。其父亲对他们说带他去人民医院拍片看看,医药费我出,并且现在就去医院。然后其父亲就带汤某2去人民医院。下午4点左右,其家父子四人、其老婆和其儿子,其母亲涂金娇、其奶奶都在禾基上聊天,大概有十多分钟后其去里面上厕所。等其上完厕所出来,其在压水井旁边压水洗手的时候,其看见汤桂良指着其问是不是你打了他的哥哥汤某2,其走到禾基上回答他说是我打的。汤某3、汤桂良两个人首先推其、打其。其弟弟汤某1就快步走过来说你们干嘛打人,然后汤桂良、汤某3、还有几个不认识的人就反过去打汤某1,汤某1被他们四五个人推到在地上,汤某1爬起来想拿旁边一把竹制椅子砸汤桂良他们,竹制椅子还没完全拿起来,又被汤桂良推倒在地上,然后他们就打汤某1。这个时候汤桂良、汤某3还在用拳头等打汤某1。其听到其儿子在哭,其看见儿子被其中一个年轻人用脚踩到左手,其跑过去把那个年轻人推开把儿子抱到一边。等其反过头来看到四个人(有汤桂良、汤某3、还有两个不认识)围着汤某1,汤某1还是躺在地上,汤桂良在用一把铁锤子砸汤某1,其就赶紧跑过去想把他们推开。后面来一个人拉着其衣服往后拉,把其拉倒在地上;其同时抓住了汤某3的衣服,汤某3也被其拉到了,汤某3正好倒在其身上。这个时候汤某11从其前面过来,手里拿了一块鹅卵石来砸其的头,砸了一下就被汤某11的婆婆拖开了,还说不能再砸,会出人命的。一个其不认识妇女在其左侧,抓其的头发和面部。汤某3用手压着其的脖子,其对他说你们这���人到我家这样打人的,后来汤某3的母亲和村里人把汤某3拉了起来。等其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看见父亲汤某5也受伤了。这个时候汤桂良、汤某3等人也慢慢离开。其看见汤桂良的母亲手里拿着铁锤子,其想过去把锤子抢过来,汤桂良的母亲不肯;其看见汤某1从地上爬起来,看见他嘴巴肿的好大,就过去照顾他,就没再注意锤子的事情,锤子现在在哪里其也不知道。对方有汤某3、汤桂良、汤某11、汤某9、一个不认识的妇女、还有几个不认识的人;其家这一方有其四父子。后来其看见对方汤某3受伤流血;其这边有父亲汤某5、汤某1和其受伤,其是被汤某11用鹅卵石砸到头,汤某1是被汤桂良用铁锤子砸的嘴巴和头部,其父亲是怎么受伤我没看见。4、证人汤某7的证言证实,其来反映2016年2月11日下午15点到16点左右,其一家人有其、其父母汤某5、涂金娇、其两���弟弟汤某1、汤某6、其老婆徐某、其婆婆在家里禾基上聊天,禾基上来了六个人,其中一个人(汤桂良)指着其问是否打了他的哥哥汤某2。其回答他已经给汤某2拍了片做了检查,还赔偿了500元给他,如果还要治疗,晚上可以再去医院看看。然后汤桂良就没有继续问其,就指向其弟弟汤某1并问是否是汤某1打的汤某2,汤某1回答说不是,其父亲汤某5说当时汤某1不在家中,不是他打的。此时其第二个弟弟汤某6从里面上完厕所来到禾基上,然后汤桂良等人就冲过去打汤某6,其和其父亲汤某5、汤某1则跑过去救架,在其三人救架的时候,又来了六到七个人,他们也冲过来打其三人。当时其被几个人抱住了,其中有一个人其认识,叫着汤某11。其是被其母亲涂金娇拉开他们的,其被救开后发现其父亲和汤某1均已受伤。这个时候禾基上也来了好多村里人,把双方的人拉开了,然后其家里人受伤的就去医院了。其就认识汤桂良(喊老四,在家排行老四),还有汤桂良的老大(汤某3)、汤某11,其他的人都不认识。打汤某6的有四个人,有汤某3、汤桂良、汤某11,还有一个年轻人不认识。这时他们没有拿凶器。打完架后其看到汤桂良手中拿了一把铁锤子离开了。5、证人汤某3的证言证实,2016年2月11日下午15点至16点之间,其弟弟汤某2跑到家中说他被汤某5的儿子打了,然后其和其父母(父亲汤某8、母亲梁某)三人来到汤某5家里,想去问问汤某5的儿子为什么要打其弟弟,到了汤某5家中,汤某5夫妻二人、大儿子、双胞胎儿子都在家里。开始其父母问汤某5的双胞胎儿子为什么打汤某2,后问汤某5为什么。汤某5的大儿子说,你们还想在打过吗。然后其再问汤某5的双胞胎儿子为什么打汤某2。这时汤某5的大儿子就拿起一把竹制椅子朝其三���砸过来,椅子从其肩部擦过去摔在地上散了。汤某5的双胞胎儿子拿着一把铁锤朝其锤过来,砸中其的头部;他还想再砸过来被其用手挡回去了,锤子打中了他自己的嘴巴。当时其生气了,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朝他们扔过去,砸中了汤某5的头。后来汤某5的大儿子从家里拿了一把菜刀出来,村里人来了不少,把双方的人拉开了,菜刀被村民抢走了。发生打架的原因是,2016年2月11日下午15点至16点在和爱村委会的下坡路段,其弟弟汤某2骑自行车与汤某5双胞胎儿子开的小车发生刮擦,被汤某5的双胞胎儿子打了。汤某5一方有汤某5受了伤,双胞胎儿子中的一个儿子受了伤。其这方只有其头部受伤。6、证人汤某2的证言证实,2016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四)的中午12点多钟,其骑了—辆自行车载了两床被子,在村里的路上有一辆咖啡色的小轿车��在路边,其就骑过去,被子不小心碰到了那辆车,这时旁边来了一个年轻男子,其认识他,他是汤某5的大儿子(汤某5有两个双胞胎儿子),名字其不知道。他对其哇他的车子的漆被其的被子刮掉了,其就哇被子那会刮掉漆,他又哇你仔细看看咯,其过去看看,嘴里哇被子怎么会刮掉漆啊。这时他就一拳打在其的鼻梁上,还哇:“不是你刮不来”,然后又一拳打在其的左太阳穴。这时旁边有人过来拖架,哇是岭上人,他又哇岭上人也要打,打了你咬我的卵哦,哇完又要打其,被旁边人拖住了。后来其就到汤某5家里去,汤某5不在家打麻将去了,他的儿媳就去喊,过了一会汤某5回来了,他就对其哇怎么被他儿子打了;其就把当时打其的情况和汤某5哇了,然后汤某5的一个亲戚就给其500块钱叫其先去治疗,而汤某5开车带其到人民医院治疗;在医院治疗了几个小时后,其���汤某5一起回来了,回来后听到哇其哥哥汤某3被汤某5的儿子打破了头,事情就是这样。(三)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汤某1的陈述证实,2016年2月11日下午16点不到,其当时在家某上和家人聊天。汤某3、汤桂良等人来到其家禾基上,汤基良指着其哥哥汤某7说是不是你打了汤某2;汤某7说不是,我家里还带汤某2到县人民医院拍片做检查,还给了他500元。汤某3和汤桂良又指着其说,是不是你打的?其当时坐在竹制椅子上,其爸汤某5解释说不是汤某1打的,他在县城玩不在家。这个时候其哥哥汤某6上完厕所来到禾基上,汤某3、汤桂良他们就说是汤某6打的,然后几个人抱住汤某6,并对他进行殴打。其就拦着汤某3、汤桂良等人不让打汤某6,于是汤某3、汤桂良等人就开始打其,其中汤桂良用锤子砸中其面部、头部,其当时被砸得躺在地上,后来其爬起来,汤桂良又用铁锤砸其,其就半蹲着双手抱着头;汤桂良等人又用脚踢其。后面的事其就不知道。其上门牙有两颗被汤桂良砸掉了,其他的牙齿也松动了。(四)书证1、常住人口信息证实,被告人汤桂良系1975年8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家庭住址余干县禾斛岭垦殖场富强分场。2、受案登记表证实,2016年2月11日汤某5拨打110报警电话称:2016年2月11日下午13点30分左右,在洪家嘴乡和爱村村委会旁的下坡路段发生一起由汤某6驾驶的小车与汤某2推的自行车发生刮擦引起的打架纠纷,后汤某6的父亲汤某5带汤某2去人民医院拍片检查并赔偿了500元。下午15点40分左右,汤某2的哥哥汤某3、弟弟桂良、父母两人、汤某11、汤某9等人到汤某5家质问汤某6为什么殴打汤某2;当时汤某5、儿子汤某7、汤某6、汤某1等人在自己禾基上聊天,双方发生言语不和导致发生打架,打架过程中,汤某5头部被砸伤,汤某1两颗门牙被砸掉落及头部被砸伤,汤某6头部被砸伤;对方汤某3头部受伤。3、到案情况说明证实,2016年6月15日,余干县公安局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汤桂良列为网上逃犯,2017年4月27日,汤桂良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向余干县公安局洪家嘴派出所投案自首。4、情况说明证实,在被告人汤桂良殴打被害人汤某1的现场,没有找到铁锤。5、收某证实,被告人汤桂良亲属赔偿了被害人汤某1的全部经济损失计人民币4.5万元。(五)鉴定意见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一份证实,汤某1的伤势为轻伤二级。本院认为,被告人汤桂良因为民间纠纷而与被害人汤某1引发争执,致伤被害人汤某1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关指控被告人汤桂良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汤桂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当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汤桂良的亲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汤某1的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汤桂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9月26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分。审 判 长 何 少 良人民陪审员 ��邹志明人民陪审员 余 丽 琴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 记 员 胡 美 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