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23执258-1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8-07-19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薛红伟为罚金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闻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闻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薛红伟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823执258-1号被���行人:薛红伟,男,1969年4月15日出生,汉族,闻喜县。被执行人薛红伟为罚金一案,闻喜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8日作出的(2016)晋0823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闻喜县人民法院(2016)晋0823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审 判 长 张 毅审 判 员 李和保代理审判员 陈拥军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 记 员 韩 洲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