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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23执258-1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8-07-19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薛红伟为罚金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闻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闻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薛红伟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823执258-1号被���行人:薛红伟,男,1969年4月15日出生,汉族,闻喜县。被执行人薛红伟为罚金一案,闻喜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8日作出的(2016)晋0823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闻喜县人民法院(2016)晋0823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审 判 长  张 毅审 判 员  李和保代理审判员  陈拥军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 记 员  韩 洲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