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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沪02民终7707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上海中汽安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上海中汽安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沪02民终770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中汽安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李钢,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怡,上海中常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韩洪涛,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唐珊。第三人(原审第三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住所地上海市。负责人:谢峰,主任。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阳。委托诉讼代理人:章炜。上诉人上海中汽安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7)沪0106民初178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8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认为,原判决遗漏当事人,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6)沪0106民初17875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上海中汽安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1,800元予以退回。法官助理吴嫒婷审判长  陈显微审判员  庄龙平审判员  肖光亮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蔡剑燕附:相关法律条文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