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728执103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巩某与王某、王某其他案由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728执103号申请执行人巩某。被执行人王某。被执行人王某。关于巩某与王某、王某其他案由一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执行协议,本案终结执行。执行员 张新华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李东晔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