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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728执103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巩某与王某、王某其他案由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728执103号申请执行人巩某。被执行人王某。被执行人王某。关于巩某与王某、王某其他案由一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执行协议,本案终结执行。执行员  张新华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李东晔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