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411刑初236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吴刚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法院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攀枝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刚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
全文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川0411刑初236号公诉机关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吴刚,男,1968年4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及住址: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2017年7月6日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取保候审。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以攀仁检公诉刑诉[2017]2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刚犯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8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8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光怀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刚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刚与汪某1因债务纠纷,遂产生了报复与汪某1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李某的想法。2005年1月9日19时许,被告人吴刚在攀枝花市仁和区XXX楼楼梯间找到李某后,用刀将李某双下肢砍伤。经攀枝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李某损伤程度为轻伤。另查明,被害人李某受伤后,附近群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民警接警后经过立案侦查,发现被告人吴刚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于2017年6月29日电话联系被告人吴刚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年7月5日,被告人吴刚接到通知后自行到案,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之后,被告人吴刚积极赔偿被害人李某的损失,被害人李某及其亲属对被告人吴刚表示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吴刚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受案登记表及立案决定书,户籍证明,到案经过,强制措施材料,人像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辨认笔录及照片,住院病历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调解笔录、收条及谅解书,证人毛某、张某、汪某1、周某、汪某1、汪某2的证言,被害人李某的陈述,被告人吴刚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吴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吴刚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行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刚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吴刚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吴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仲明镜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钟恒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条文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