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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902执258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万春、郭卫芳、匡佰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益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902执258号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某、郭某、匡某: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湘0902民初41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7月24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全部执行完毕。据此,(2017)湘0902民初414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