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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2129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马玉桓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129号被执行人:马玉桓,男,1987年10月31日出生于天津市,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住天津市河北区,户籍地为天津市河北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马玉桓犯抢劫罪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刑初400号刑事判决书,本案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王 婷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