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2129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马玉桓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129号被执行人:马玉桓,男,1987年10月31日出生于天津市,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住天津市河北区,户籍地为天津市河北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马玉桓犯抢劫罪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刑初400号刑事判决书,本案强制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王 婷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