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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282执391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1-20

案件名称

李永志、李欣慧与李金凤人格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桦甸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桦甸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桦甸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282执391号李欣慧、李永志、李金凤:李永志、李欣慧与李金凤人格权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