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1执264号
裁判日期: 2017-09-01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张某洋与阳某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264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0621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张某洋与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某洋与被执行人阳某已达成和解一致意见,请求人民法院结案。据此,岳阳县人民法院(2016)湘0621民初1954号民间借贷纠纷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陶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