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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执监692号

裁判日期: 2017-08-09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江苏华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苏执监692号江苏华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向本院申诉称,镇江中院(2012)镇商初字第84号民事调解书系镇江煌祥五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祥公司)与镇江新都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公司)通过虚假诉讼所形成。新都公司依据该调解书申请执行,镇江中院据此作出的(2013)镇执字第156-1号抵债裁定,侵犯了你公司权益。故,请求撤销镇江中院(2012)镇商初字第84号民事调解书及(2013)镇执字第156-1号执行裁定。本院认为,你公司上述诉求不属于执行监督案件审查范围,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因此,你公司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